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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日期:2005-4-20 16:11:17     来源:   编辑: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1种:一是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二是破坏耕地;三是非法占用土地;四是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五是非法批准用地;六是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七是拒不交还土地;八是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九是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十是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十一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土地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实施法律制裁的机关、手段的不同,土地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和刑事法律责任两种。

我国的新《刑法》里,增设了;四条土地犯罪的条款,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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