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产权(简称地权),是基于土地而产生的财产权利的总称。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等。其中土地所有权是土地产权的核心,其它土地产权则是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而产生的。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和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的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农业(用途)用地有承包经营权是使用土地的一种特定权利,以合同的方式使用土地。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在已经确立了他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土地上保留的其他利用土地方面的权利。包括抵押权、租凭权、地役权、耕作权、相邻权、借用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等种类。
土地登记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土地和座落、面积、用途、等级、土地产权关系等内容在专门簿册上进行注记,颁发凭证的法律过程。现阶段我国土地登记的对象主要是土地所有权(指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相关的他项权利(抵押权)。